安徽省三部门联合转发国家通知 强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环节监管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转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全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旨在从流通源头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通知》强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屏障,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当前,部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尤其是安全帽产品在生产、销售环节仍存在质量参差不齐、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等问题。为此,三部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环节的监管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安全工程抓紧抓实。
在销售环节监管方面,《通知》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督促销售单位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要求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标识标注(包括生产许可证标志、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强制报废期限等),确保销售的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禁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及厂址的“三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二是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重点对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防毒面具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市场、建材市场、劳保用品专卖店及网络销售平台开展排查。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或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严格采购合格防护用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行业领域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三部门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监管台账。要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销售者和使用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与识假辨假能力,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下一步,安徽省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地区销售环节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国家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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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1 01:30:21